選讀典籍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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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9日/五 |
17:00-19:00 |
教發中心促學研討室C |
農業結構轉型下的農民分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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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 名 |
農業結構轉型下的農民分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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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 者 |
蔡培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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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 版 社 |
博士論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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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日期 |
20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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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讀原因 |
探討農業其農業結構變化的影響。
本論文探討1980年代至2005年台灣的農業結構轉型下的農民分化。藉由質量方法研究農業生產環境的結構與農民分化的結果。此一結構,以國家作為中介,分為外部關係中的三個範疇:國際局勢、國家職能與市場,及內部因素中的四個行動主體:國家、農政組織、農民團體及農民個體。外部與內部這兩組動態關係,對台灣的農業政策起了支配性的影響,共同作用於農民分化。 從1980年代初期,美國直接施壓限制稻作出口,打開台灣大宗作物市場。1993年底,當遙遠的烏拉圭回合談判確立<農業協定>的規範性架構,台灣的農業政策便由以台灣自身發展為主體的計畫性經濟(保價收購、糧食自主及保護市場),轉變為受制於國際性協定的貿易自由化規範(非關稅措施關稅化、降低關稅、開放市場)。上述這組動態關係,以國家為中介將外部因素內部化。另一組運動關係,則是在國境內部,國家規制與市場關係的競逐,台灣農業發展由計劃導向轉向市場導向,農政職能成為服務資本的工具。農民被統攝於這雙重的架構之中,農民生產條件的變化與變異,縱使為農民主觀能動性的選擇,也無法不受結構的支持或限制。 此論文第四章以稻作產業調整、開放美國農產品、農業結構調整與WTO入會諮商四大事件的動態過程,闡明外部因素所起的支配性作用,國家作為中介運動的形式,如何連結了國家內部與外部的二組再分配關係。此二組關係的互動決定了農民分化的整體結構。而第五章則是從結構動態中,理出農民分化機制,同時以1990、2000及2005年三次普查資料,探討農民分化形態的差異性。農民分化結構所形成的分化機制,計有「維持農糧生產」、「休耕」、「轉市場作物」,當家庭農場與市場相結合之後,若持續分化,則走向「擴大規模」、「資本投入」等資本積累的規律。 理解台灣小農,一定要理解台灣小農結合「家庭農場生產形態」與「商品化生產」的特徵。此二項特徵一則使小農生產保持著很高的彈性,二則小農生產受制於結構因素。簡言之,台灣小農是農業的小商品生產者。小農經濟涉及「生產關係」,商品化涉及「流通市場」,因此台灣農民「質」的差異,受到本身所掌握的生產資源,也受到他與市場結合的形態的影響。因此,台灣小農的形貌與分化經驗,與列寧及Chayanov論辯的俄羅斯農民不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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