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22_讀本:江湖在哪裡

 

紜甄:

 90年代那時候,六年國建計畫,犧牲農業、造就工業賣給雲林台塑六輕,每坪96元真的很誇張,工業也造成很大的污染,政府的思維導引整個台灣的政策268頁第二段有提到:休耕補助的問題,地方有權力的人可以藉由休耕補助、農地變更,更放寬一點,農地、土地買賣,變成非農民也可以擁有土地,擁有之後又去炒地皮,休耕補助這一連串使得貧富差距更大。

 

鈺雯:

有一個女生問我過農地徵收的事情,她說她是南投人,她希望她們的土地能被徵收過去開發,我回她價格都很低耶(公告地價加四成),她回答不是都是1.5倍很多嗎?她覺得政府賺錢是應該的,那些賺的錢是手續費,這樣有開發不是很好嗎?當地產業可以轉型阿,我就拿灣寶的例子跟她說,

 

巍瀚:徵收一般可以分四種一般徵收、區段徵收、一併徵收、保留徵收

陳立夫老師則分三種,一般徵收、區段徵收、和一併徵收。一般徵收土地法208條,小面積的。區段徵收,一個區塊內的土地我幫你重新整理,面積是滿大的,除了補償費還有抵價地,再給你一塊地,被徵收者可以選擇有錢或是有地,目的:新設都市地區、舊都市更新,都市裡面農業區變成建築用地、農村社區發展等等。保留徵收,將來會用到的土地,所以我先申請我要徵收,像是公共設施保留地,開闢交通路線等等。一併徵收是指畸零地、小塊的。三個當事人:需用土地人、徵收權人(指國家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)、被徵收人,需有土地人應該要先辦公聽會,譬如中科辦理事業計畫之後,會有公聽會,再報請中央機關許可。再來是協議架構,理論上應該要有很多種方式和多方談例如換地等等的,協議架構不成就直接辦理徵收。政府開的協議架構價格通常就是徵收的價格。協議架構完之後,就真的向主管機關內政部申請,顏老師之前做過一個調查,審查土地徵收兩分鐘就過了。土地徵收委員會的主席通常是內政部副部長,再來就是核准徵收。再來就會跟彰化縣政府說我們徵收通過了,彰化縣政府馬上公告30天,再告知被徵收人他們的地要被徵收了,15天內就開始補償,從我發完補償(給法院提存)的那一刻開始,被徵收人的所有權就消失了。其實或許不應該只辦公聽會應辦聽證會。聽證會需立法委員去施壓才會去辦。大埔因此要求辦聽證會。而政府不會因此浪費行政程序與行政成本去辦聽證會。

 

紜甄:黑道進來的有點突然,為什麼黑道會進入鄉村,282頁有提到利益,例如工程發包等,老農派的立委又會和地方有所掛勾……

 

貞儀:鄉村他們有自己的社會氛圍的結構,原本的黑道是講正義的,為什麼後來變成講利益?有一個章節真的太經典了,「窮人擁有什麼」那一節,國民政府這時候可以就會用一些手段進去這個場域。

 

于安:政府有時候也希望黑道可以幫他們做些什麼事情,例如政府對盜採砂石睜一隻眼、閉一隻眼。

 

皓惟:任何東西都是和政治分不開的,例如都市計畫就是一種政治,我覺得我們反而不要排斥政治,應該是順勢利用政治。

問題:國外對此都會召開聽證會,我國啟動聽證會的機制究竟是什麼?一定要像中科三期這樣靠立委施壓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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